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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集采如何做好“服”的乘法?

政府采购信息网 张文怡 2021-01-25 11:18:02

“做好供应商服务,切实为供应商减负”是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秉承的原则。在不断优化采购活动的组织服务,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扶持中小企业供应商方面,采购中心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四举措优化采购活动组织服务

在优化采购活动组织服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简化供应商投标要求,有效降低废标率。减少供应商材料提供,优化采购文件范本,简化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对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形式的要求简化明确,不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对于能够在线提供、在线查询的供应商信息,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已经按规定提交的如中小企业声明函、承诺书的,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投标因失误造成的废标情况明显减少,2020年采购项目废标率比2019年下降40.6%,有效提升了采购效率。

二是优化服务措施,提升市场主体参与采购活动的便捷性。对重大疑难项目,主动组织召开答疑会,帮助供应商了解项目要求,为供应商释疑解惑。提供为供应商评审得分排序推送告知、免费EMS寄送中标通知书等服务,全年免费寄送1000多份。

三是完善微信平台服务功能,拓展沟通交流渠道。将政府采购微信小程序纳入江苏政务服务,优化采购公告搜索功能,分类梳理国家、江苏省发布的有关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文件144个,开设专题栏目,普及政府采购法律与专业知识,方便企业群众快速查找到所需信息;强化与采购人的业务联系,即时向采购当事人推送项目进程,遇到问题实时在线沟通,逐步实现政府采购事项在线办理。

四是创新组织形式,保障重点项目实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网络直播开标、在线咨询答疑、标书邮寄递交等形式,减少人员聚集,较好保障了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项目顺畅有序实施。

三种做法降低供应商投标成本

考虑到资金对企业的重要性,采购中心从以下三方面切实为供应商减负,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一是减免保证金缴纳。从2019年9月1日起免收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全年可减少企业资金占用约4亿元。同时,鼓励采购人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缴纳比例,对确需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明确退还方式、时间、条件以及不予退还的情形等,并鼓励供应商自主选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

二是清退滞留保证金。2020年通过网站发布清退公告、逐家电话通知、EMS快递通知等方式主动清退历史滞留投标保证金及采购人委托代理转存的履约保证金共计1.06亿元,清退率约96.7%。

三是保障采购资金支付。疫情防控期间,为帮助企业解难纾困,助力复工复产,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要求,积极向采购人宣传政策,第一时间修订采购文件模板,在招标文件合同条款中约定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加快资金支付,提醒采购人按要求在收到发票后15日内完成支付,缓解中标供应商运营压力,较好保证企业资金周转。

发挥政采政策功能扶持中小企

​在积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采购中心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积极协调采购人合理编制采购需求,不设置与业务能力无关的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对中小企业依法落实价格优惠等政策,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给予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6%投标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根据江苏省监管部门要求,及时在采购活动中将价格扣除比例提升至10%,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竞争力。同时,鼓励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小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2020年,采购中心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共有708家中小企业享受价格扣除优惠,在2020-2021年度家具协议供货采购中,小微企业入围率达86.12%。针对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设置专人专岗,帮助企业开展省级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相关服务工作,中小企业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授信申请,2020年共有23家企业便捷获得合计超1.97亿元的信贷支持,切实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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